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处理方法
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,NOKO 可为您提供发票底联复印件(加盖 NOKO 发票专用章)或者扫描件。
请登录 NOKO 支持中心,进入提交表单页面,提交工单申请发票底联复印件或扫描件。工单中注明发票信息:开票时间、发票编号、发票金额、订单号码。如您需要将复印件邮寄给您,需您留下您的收件地址,联系人以及手机号码。收到您的工单后,工作人员会为您查找您的发票底联并处理您的需求。
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
请先核实下您的专票是否超过 180 天抵扣时限。如果专票已超过 180 天抵扣时限,表示您的专用发票已经过期。我们无法为您再申请到供您抵扣使用的已抄报税证明单。
一、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联全部遗失处理办法
超过 180 天抵扣时效:当前只能为您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,仅供您入账操作。如您需要复印件或者扫描件,您可以 提交表单 申请。单中注明发票信息:开票时间、发票编号、发票金额、订单号码。如您需要将复印件邮寄给您,需您留下您的收件地址,联系人以及手机号码。
未超过 180 天抵扣时效:需邮寄(邮寄地址参考下方地址)加盖公司公章的发票遗失证明。
遗失证明中的发票编码即为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旁的 8 位代码。如发票遗失无法提供,此行为空即可,切勿随意填写。
填写好后加盖发票抬头公司公章。发票遗失证明的邮寄地址信息:
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天云路 55 号
联系人:发票接收组
电话:400-888-3018
NOKO 在收到您的发票遗失证明和工单后,会为您向税务局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,然后连同发票底联复印件一起回邮给您。您可凭借已抄报税证明单和底联正常入账和抵扣进项税。
二、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其中一联处理方法
丢失专用发票的抵扣联: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办法第二十八条: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:
如果丢失前已认证,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。
如果丢失前未认证,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,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。
丢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: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,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,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。